思美传媒股票索赔:控股股东涉嫌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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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思美传媒(维权)控股股东涉嫌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4年11月4日,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美传媒)发布公告称,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任丁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首创投资转让其持有的思美传媒29.99%的股份给四川旅投。期间,朱明虬、首创投资与四川旅投三方签署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等协议。《收购备忘录》(2019年10月13日签署)、《收购备忘录之补充协议》(2020年10月8日签署)涉及朱明虬与四川旅投约定“如2019年度实际审计净利润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则甲方(朱明虬)需在2019年审计报告在次年公告后三个月内,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等业绩补偿事项等,该业绩补偿事项等为案涉股权转让事项的一部分。朱明虬作为时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四川旅投作为时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上市公司,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3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披露《相关协议补充披露的公告》时才进行了补充披露。我局拟决定:对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任丁作出行政处罚。
未分类 2024-11-04 2 0